人民日报钟声:美国应尽早摒弃“长臂管辖”******
美国应尽早摒弃“长臂管辖”(钟声)
美国滥施“长臂管辖”,将其作为攫取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维护美国霸权的工具,不仅严重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损害别国正当利益,也严重侵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国际秩序
长期以来,美国频繁对各国实施“长臂管辖”,且管辖范围不断扩大、长臂越伸越长。美国滥施“长臂管辖”,将其作为攫取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维护美国霸权的工具,不仅严重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损害别国正当利益,也严重侵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国际秩序。
美国“长臂管辖”本质是美政府以综合实力和金融霸权为后盾,根据本国法律,对他国实体和个人滥施“域外管辖”的蛮横司法行径。美国不仅逐步发展出体系庞大、相互补充、环环相扣的“长臂管辖”法律体系,还不断降低打击门槛、扩大自由裁量权,使之成为美国推行霸权外交、谋求经济利益的工具。据统计,美国上届政府累计实施逾3900项制裁措施,相当于平均每天挥舞3次制裁大棒。截至2021财年,美国已生效的制裁措施累计达9400多项,是名副其实的全球唯一“制裁超级大国”。
美国“长臂管辖”加剧国家间紧张关系,冲击国际秩序。《隐秘战争》一书作者阿里·拉伊迪称:“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将自己的惩罚性立法铺到了全世界。”从出台《赫尔姆斯—伯顿法》对世界范围内与古巴进行交易的个人和实体施加经济制裁,到抛出所谓“达马托法案”禁止外国公司对伊朗、利比亚能源产业进行投资,再到制定《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扩大对俄罗斯、朝鲜和伊朗的制裁……美国一再把自己的意志和标准强加于人,用自己的“家规”取代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则。欧盟对美国“长臂管辖”强烈不满,多次在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提出提案和发起倡议,呼吁国际社会关注美国“长臂管辖”的危害性,甚至还启动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美国“长臂管辖”破坏各类国际治理机制的宗旨和功能。美国在联合国框架之外频繁实施单边制裁措施,使安理会的制裁功能受到冲击,严重影响其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美国罔顾其“301”措施已被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裁定为违反国际法,继续对来自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进口产品发起各类单边性质的“301调查”,并维持现有的“301”关税措施,公然践踏多边贸易体制宗旨和精神,损害多边贸易体制运作基石。滥施“长臂管辖”的美国,已成为单边主义霸凌行径的实施者、多边贸易体制的破坏者、产业政策双重标准的操纵者。
美国“长臂管辖”打压商业竞争对手,损害别国企业利益。美国滥用国家公权力打压商业竞争对手、干涉正常国际商业交易,彻底背离其长期自我标榜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念。美国将《反海外腐败法》等国内法适用域外,使多家欧洲“工业之花”遭遇“天价罚金”,欧洲工业竞争力遭受重挫。日本东芝、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等美国盟友的企业,都曾是美国“当代海盗”行径的围猎对象。有媒体刊文指出,美国“长臂管辖”已成为一项“真正的产业”,是美国在经济战中削弱外国竞争者的一种武器。
美国“长臂管辖”侵犯别国人民的基本人权。近年来,美国频繁利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单边制裁其认定从事所谓“严重侵害人权行为”的各国主体,并往往在实施制裁过程中侵犯被制裁主体的基本人权。埃及贝尼苏韦夫大学政治学教授纳迪娅·希勒米指出,美国对于阿富汗、伊朗、叙利亚、也门等国家的制裁,不仅没有达到其经济胁迫的目的,在当前疫情背景下,还严重干扰了这些国家的抗疫能力。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分析估计,在伊朗疫情最严重时期,美国持续施加的制裁影响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多达1.3万人死亡。
当今世界充满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迫切需要各国团结应对。美国应尽早摒弃其非法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措施,切实履行大国责任,与各国一道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世界和平发展。
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作者:李迅雷(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要从战略全局出发,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一提法非同寻常,充分说明中央对于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作用给予高度重视。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消费对稳增长的重要性,如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如何发挥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认为,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显得非常重要,为此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这三大部门的利益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的角度提出三条建议:
第一,增加国家财政对居民部门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依据国家统计局对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的数据加以汇总,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历年来都在45%左右,而全球平均水平大约为60%,这是我国消费对GDP贡献相对低的主要原因。最近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近两年来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或退税的方式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向企业部门转移收入。从目前看,尽管这一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难以从根本上扭转“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的状况,说明“授人以渔”的方式,受到了“鱼”(需求)不足的约束。不妨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来改进,即政府部门向居民部门转移收入。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收入转移:一是定向转移,即定向给低收入群体进行转移支付,如增加低保人群收入补贴,确保他们不返贫。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如用财政资金加大填补社保第一支柱缺口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等二、三支柱的体量。三是实现普惠制,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困难,建议2023年中央财政发行1.5万亿元特别国债,发放消费券。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底气。二十大报告提出,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为居民部门提供新的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就需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在当前权益类资产的估值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积极鼓励机构投资者的长期资金入市,在高水平开放政策下提高外资的入市比例。《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还提出,要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第三,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改善居民部门内部的收入结构,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我国居民收入结构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过高现象长期存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富裕群体捐款非常必要。我国目前社会捐款规模占GDP的比重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非常大,故发展空间也很大。通过促进第三次分配规模不断扩大的方式,可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促进消费。
总之,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在防疫政策优化的背景下,不仅能够改变需求收缩的现状,还可以提振信心、扭转预期转弱局面。国家把更多的财政资源向居民部门倾斜,比向企业部门倾斜更符合底层逻辑,更有利于稳增长的可持续性。目前,我国的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仍在40%左右,大约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未来要实现“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目标,建议未来最终消费对GDP的平均贡献上升至65%—70%,资本形成对GDP的平均贡献下降至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