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科普中国繁星追梦】科技工作者的价值,王淦昌用一生践行******
1
王遵明是王淦昌的小女儿
在她看来
父亲王淦昌除了比较忙
与别人的父亲并没有什么不同
父亲出差开会时
就会寄回几张明信片
文字很简单——
都是“你们注意身体、好好学习”
“记得帮妈妈做家务”这样的嘱咐
2
解放后 因国家需要
王淦昌投身两弹研制工作
父亲在家绝不提自己的工作
经常全身是灰 风尘仆仆地回家
穿着破旧衣裳
就像工人一样
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成功时
他突然提出想出去逛逛
一家人去了趟香山
看看风景和当时的眼镜湖
那时的王淦昌才难得的放松下来
3
“两弹”研制成功后
王淦昌仍继续在科研领域不断探索
作为最早在我国介绍核电站的科学家之一
王淦昌以极大的热忱推动我国核电的建设
为我国核电事业迈出艰难的第一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消除大家对核电的恐惧心理
72岁的王淦昌以一个科学家的远见卓识
主动去中南海讲课
组织展览,发表文章,宣传发展核电的必要性
王淦昌说
“我们能自行设计、制造原子弹,
为什么就不能自行设计、建造核电站?
现代化是不能从国外买来的。”
4
1978年 71岁的他调回北京
任核工业部副部长兼原子能研究所所长
可4年后 他就辞去了职务
只在所里领导一个小组
继续从事激光核聚变研究
理由是:要做科学家 不做科学官
别人可以担任的工作
我何必一直担任下去呢
但是有一项工作我是不会辞掉的
就是科研
谈起科技工作者的价值
王淦昌说,
就是要为国家作出贡献
国家需要什么就做什么
而且必须做出来!
这是他用一生践行的价值观
谨以此片纪念王淦昌院士诞辰115周年
出品人
杨 谷
总监制
宋乐永 侯林
总策划
战钊 宋雅娟
本期编导
金赫
制作
光明网科普事业部
特别鸣谢
中国核学会
联合出品
中国科协科普部 中国科学技术馆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