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师生庆新春 中国驻马大使出席******
中新网吉隆坡2月3日电 (陈悦 魏源)马来西亚世纪大学2日举办农历新年庆祝活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欧阳玉靖出席活动。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参赞赵向东、世纪学院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嘉慧女士、世纪大学校长阿兹林博士、副校长斯里库玛博士、孔子学院中外方院长以及学校师生、马各界代表近300人也参加了当日的活动。在活动中,欧阳大使与校方代表共同体验了本地新年特色文化“捞生”,走访了由世纪大学孔子学院组织策划的中国传统文化展台,慰问了中国留学生代表及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
欧阳大使(前左一)体验投壶 魏源 摄欧阳大使在当日活动上致辞,向全校师生致以新春问候和美好祝福,并对世纪大学成功举办农历新年庆祝活动表示祝贺。他感慨春节期间吉隆坡的大街小巷热闹非凡,不光马来西亚华人在庆祝春节,其他各族人民也在分享节日的喜悦,并对马来西亚对多元族群、多元文化的包容并蓄表示赞叹。
欧阳大使指出,刚刚过去的2022年中马两国携手克服疫情影响,经贸合作实现历史性突破,教育交流合作扎实推进,人民友好进一步升华。深化中马各领域合作、增进中马民间友好,不仅是两国领导人的殷切期冀,也是两国各界的共同心声。由世纪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共同举办的“中马大学生汉语辩论赛”就是两国加强教育交流合作、促中马民心相通的最佳事例。欧阳大使期待马来西亚青年学子用好孔子学院、“中马大学生汉语辩论赛”等与中国青年增进了解、共同进步的平台,让中马两国的友谊在青年一代的交流互鉴中传承发扬。
欧阳大使(左四)和世纪大学校方负责人共同体验捞生 使馆供图欧阳大使向阿兹林校长赠送《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英文版)》并表示,2023年使馆将继续深化两国教育交流合作,加强青年交流互鉴,促进两国人民传承友好。
刘嘉慧表示,世纪大学每年都会举办农历新年庆祝活动,感谢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世纪大学与中国海南师范大学合作成立的世纪大学孔子学院于2015年揭牌,学院成立以来在推动中文教育、促进马中文化交流、培养马中双语人才等方面成效显著。学校高度重视“中马大学生汉语辩论赛”,今年将继续做好有关赛事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中方院校的交流合作,促进马中青年学生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