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物医生”李涛:妙手匠心让文物起死回生******
中新网广州11月21日电 题:广东“文物医生”李涛:妙手匠心让文物起死回生
中新网记者 程景伟
在纪录片《南粤工匠》中,一件残破不全的清朝光绪年间书法名家作品,摆在了2021年“南粤工匠”称号获得者、广东省博物馆文物保护科技中心有机文物修复组组长李涛的“手术台”上。由于在岭南乡间民宅尘封百余年,该作品上的字迹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散落开来。这件让很多人一看无法挽救的书法作品,在李涛手中却有了起死回生的可能。
“判断文物材质、区分病害类型、计算病害程度、绘制病害图等,通过设计一套完整的‘治疗’方案,确保每一步都‘药到病除’。”确立了方案后,李涛开始了修复“手术”,棕刷、排笔、糨糊等工具轮番上阵,染、刷、推、压、刮等技法一一上场,使得原来破损的文物焕然生辉,零圭断璧重回连城之价。
纪录片《南粤工匠》11月18日在珠江频道首播,首集讲述了文物修复师李涛的匠心故事。日前,李涛在广州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李涛看来,除了本身技术要过硬,跨学科合作也是南粤工匠突破自我的体现。他说:“文物修复与保护本身就是跨学科的综合性工作,广东省博物馆文物保护科技中心既有生物学博士,也有化学、材料和仪器分析等领域的专家。很多修复方案制定前,需要对文物的保存情况进行鉴定,用专业设备检测文物主要构成成分,内部结构的损伤程度等,才能进一步‘对症下药’。”
李涛经常打交道的书画文物,主要是以纸张、画绢为材料的书写、印刷和绘画作品,其本体为动植物纤维类有机物质,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温度、湿度、光照、空气污染物以及氧气、酸和碱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书画文物的寿命,导致出现发黄、褪色、机械强度下降,甚至出现粉化等现象;此外,这类书画文物还是昆虫、霉菌最爱光顾的“营养基”。
因此,每一件文物艺术品进入广东省博物馆库房前,都要进行消毒杀菌。“不然,库房内其它原本‘健康’的书画文物会一起遭殃。”近年来,李涛接到的“病号”种类越来越广泛,除了狭义的古代书画外,还有地契、中外古籍、隋唐写经、圣旨诰命等。其所修复的藏品质地,也可以细分为绢本、宣纸和机械纸等许多类型。
作为古今的“摆渡人”,文物修复师要常怀敬畏之心,李涛常告诫自己:“你做过的东西,能不能经得起后人推敲,能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我们经手的文物都有附带一个修复档案,详细记录了修复时间、技法、原材料等信息。”李涛希望,在有生之年,其修复过的文物依然保存完整,“那将是对我职业生涯的最大肯定”。(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