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春节期间消费市场实现“开门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春节期间消费市场实现“开门红”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首个春节假期,数据显示,消费市场实现“开门红”。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一级巡视员耿洪洲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表示,春节期间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与去年春节相比,增长了6.8%。商务部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推动消费市场实现了“开门红”。
据介绍,春节前夕,商务部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和第十版防控方案的要求,指导餐饮、住宿、沐浴、美容美发、人像摄影等生活服务领域的行业协会,及时调整更新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并通过多种方式提醒会员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商务部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督导落实,指导餐饮、沐浴等重点场所按照属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消费。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持续优化,助企纾困和促消费政策不断落地,春节期间生活服务消费复苏明显。其中,餐饮消费表现抢眼。”耿洪洲介绍,春节假期餐饮堂食消费同比增长15.4%,店均消费增长10.8%。年夜饭消费好于预期,北京市餐饮协会数据显示,多家品牌餐饮企业包间预订火爆,门店包间翻台率达200%。同时,旅游升温带动异地餐饮消费大幅增长,四川异地消费者占比约三分之一,日均消费额同比增长43%,对餐饮消费的贡献达47.6%。
此外,各地结合春节消费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北京开展冰雪节、上海打造‘海派年味’跨年迎新主题活动。黑龙江、浙江、四川等地发放春节消费券,促进节庆消费。天津、江苏、贵州等地举办年货大集,营造节日氛围。全国示范步行街客流量有序恢复,同比增长62.2%。”耿洪洲表示,春节期间,各地还积极创新消费场景,冰雪、文娱、健身、游览等休闲消费快速升温,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体验深受欢迎,跨区域出行带动住宿消费加快恢复,部分电商平台住宿营业额同比增长约1倍。
(本报记者 崔兴毅)